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http://xzspfwj.czs.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主要包括:本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人事任免;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人员招考及业务培训等。
(三)政策文件及通知
主要包括:本局业务职能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部门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计划及完成情况;年度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
(五)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与本部门业务职责相关的年度(季度、月度)统计数据等。
(六)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财政预算及决算信息;“三公”经费支出明细;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资金信息。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工作动态、政务信息、通知公告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xzspfwj.czs.gov.cn/。
同时,本部门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以单位名义发布及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部门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部门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形式
⑴本部门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部门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⑵本部门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
申请人在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http://xzspfwj.czs.gov.cn/)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
本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补正时间为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对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1号栋203室
办公时间:(夏)早上9:00至12:00 下午2:30至
5:30;(冬)早上9:00至12:00 下午2:00至5:00
联系电话:0735-2877166 传真:0735-2877175
电子邮箱:czsxzspfwj@163.com
作风投诉电话:0735-2877193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部门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